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轻清单》(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轻清单》(修订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3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轻清单》(修订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我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树贤楼9楼902室。
联系电话:0763-3396263
电子邮件:qycgzfk@163.com
附件:1.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2.清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3.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减轻清单(修订稿)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