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0〕374号
与建设补助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64号)要求,省下达了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现将任务分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一)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严格对照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和对应的绩效目标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资金管理,加快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该项资金分配情况,正式文件报送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备案。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235号)下达。本次仅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资金不足部分各县(市、区)可统筹使用2020、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或本级财政资金予以补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将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我局科技教育科备案。
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联系人:陈海英,联系电话:3364472、13824926000。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联系人:吴朝文,联系电话:3382596、18676329892。
附件:1.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
2.2020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