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保障猪肉供应和生猪食品安全,根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162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反馈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情况:
电子邮箱:QYJF3379882@163.COM。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109室;邮编:51151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
附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