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清城区实际,如需申请转入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住户一致”条件,即转学生的户籍须迁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范围内的合法房产地址上。在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可向清城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 今年起,清城区转学工作将实行网上办理。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及合法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转入清城区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校。
经了解,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清城区实际,如需申请转入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住户一致”条件,即转学生的户籍须迁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范围内的合法房产地址上。在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可向清城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 今年起,清城区转学工作将实行网上办理。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及合法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转入清城区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