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
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远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贤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家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翠萍 市史志办主任
成 员:韦家平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举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 泳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赖付标 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肖 进 市文联副主席
高常立 市史志办副主任
蔡少玲 市史志办副主任
罗婉玲 清城区副区长
禤建辉 清新区副区长
张 光 英德市常务副市长
李伯伦 连州市常务副市长
冯炽兴 佛冈县常务副县长
梁积书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李一贵 连南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江绍勇 阳山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史志办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史志办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