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底,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清远市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明确选取了市区首批18所学校作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排头兵,开放学校占市区学校的比例达到45%。格外吸引人的是,这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现阶段为免费开放。
需要注意的是,因学校体育设施区域未进行围蔽,故部分体育设施只能对团体开放。《通知》还统一公布了开放学校、开放时间、开放方式等,详见下面的一览表。
另外,《通知》还要求开放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明显位置设置“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公告”,将开放时间、开放范围、开放方式、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并制订《入校锻炼须知》,将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及责任等详细说明,与入校锻炼者签订协议,尽量避免纠纷,确保开放工作顺利。
如开放期间遇到学生考试、周末承担的社会考试、假期学生军训、学校重大节日等活动时,学校可暂停向社会开放,但要提前告知公众。另外,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各校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开放工作管理人员,做到带班领导到位、值班教师到位、门卫到位、开放时间到位、器材和设施到位“五到位”。
《通知》特别强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现阶段为免费开放,未经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待市物价部门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后,再实施收费。市教育局将适时对相关学校的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3361883。
■县区每年一定数量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
除了上述这18所学校,通知还提到:
●凡是当年创建足球特色学校和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的,必须要创建条件将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
●力争年内中心城区30%以上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各县(市、区)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具体目标由各县(市、区)制定。针对学校担心的费用问题,《通知》指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由市、县两级政府负总责。市政府负责市直院校7所(清职院、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侨中、市职校、清远工贸职校)开放费用。开放费用(含安保人员经费、场地维护费用等)10万/年/校,由市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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