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清高委办〔2024〕9号)和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明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收到的异议,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处理。
联系电话:0763-3483337
地 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10A室
附件: 补贴审核结果汇总表.xlsx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