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我局联合财政部门研究起草了《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为期31天。
联系人:钟剑锋,联系电话:3368703。联系邮箱:qyjyjfzb@126.com。
附件:1.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实施办法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