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函〔2020〕71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20200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高素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机制创新推进清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2个,正在筹建市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个、县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即“幸福计划”建设项目3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即“幸福院”建设项目176个。
一、我市的人口老龄化基本情况
我市下辖8个县(区、市),85个镇(街),截止2019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到65万人,占全市人口的比例15.5 %;80岁以上户籍老人9.5万人,占全市人口数2.6%;面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
二、工作措施
清远地处粤北山区,山清水秀、自然环境优美,是广州的后花园和全国宜居旅游城市之一。老年人在清远颐养天年,跟省内其他城市相比具有区域和自然环境等优势,养老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加快推动清远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在下一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逐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打造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平台、专业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配餐助餐、日间照料、家庭照护床位、临时托养、家政养老上门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着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推动社区日托照料设施建设。在社区日托照料方面,清远市印发《清远市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试点工作方案》,选取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连州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连州市对长者饭堂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清城区主要面向清城区凤城街道有需要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及其家庭,重点是城市特困、低保、高龄、空巢、经济特困等弱势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助餐服务,预用餐人数30人。配餐标准按两荤一素一米饭,收费标准按不同类别收取1至8元。
(三)鼓励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清远市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等方式,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参与养老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更好的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其中包括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
(四)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市(县、区)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要继续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养老专项用地和资源整合政策。落实养老建设用地指标,多种途径解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地用房困难的矛盾,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县(市、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培训、示范和统筹规划;在街道(乡镇)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开展社区(村)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服务单位,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