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5

  一、 2020年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咨询1996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604件,增长75.75%。其中,咨询类4031件,占受理总量20.19%,比去年同期增加1005件;投诉类10414件,占受理总量52.17%,比去年同期增加4068件;举报类5518件,占受理总量27.64%,比去年同期增加35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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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20年接收投诉举报事项基本情况

  二、投诉情况分析

  (一)2020年投诉总体受理及处理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类案件10414件。其中,调解成功2710件,调解成功率为28.2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8.96万元,具体详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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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020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

  各县(市、区)概况: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等3个县(市、区)局受理的投诉件总量较多,其中清城区最多,受理量为5933件,占全市投诉受理总量的56.97%。

  (二)按消费性质划分

  从投诉性质看,2020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剔除其他类,售后服务问题最多,2245件,占比21.56%;质量问题次之,1305件,占比12.53%;合同问题位列第三,572件,占比5.49%。具体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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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投诉性质情况

  (三)按消费投诉类别划分

  2020年,商品和服务类(共62类)投诉中,前三位分别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1408件,占全年总投诉量13.52%;一般食品类908件,占全年总投诉量8.72%;交通工具类774件,占全年投诉总量7.43%,以上三项合共占比29.67%。

  1.商品类投诉情况

  2020年,商品类投诉共493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530件,增幅44.91%。在商品类投诉中,剔除其他类,一般食品、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的投诉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908件、774件、331件。剔除其他类,商品类前十位投诉情况具体详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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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商品类投诉情况

  2.服务类投诉情况

  2020年,服务类投诉共547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538件,增幅86.36%。在服务类投诉中,剔除其他类,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的投诉量居前三位,分别是1408件、349件和342件。剔除其他类,服务类前十位投诉情况具体详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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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服务类投诉情况

  (四)投诉特点分析

  1.售后服务问题成消费投诉热点

  2020年,剔除其他类,售后服务问题投诉量高达2245件,占投诉总量的21.56%,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依次集中在交通工具、销售服务、家用电器、餐饮和住宿服务等类型。主要反映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拖延或不履行明示的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承诺,售后服务质量差,以及预付卡消费设限、退款难等问题。

  2.餐饮和住宿服务类居消费投诉榜首

  2020年,共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140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5.71%,占投诉总量13.52%,同比增长105.85%,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等类型,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不能如期接受服务,取消预订酒席、婚宴、旅游住宿等引起的消费纠纷;二是酒店收费不合理、未入住不予退款、预定后酒店未预留房间提供住房服务等问题引起的退订退款纠纷;三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四是反映服务质量差、住宿设施条件差经营者网络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2020年,共受理一般食品类投诉908件,其中,烟、酒、饮料投诉116件。一般食品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的18.39%,同比增幅70.68%,剔除其他类,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一般食品类投诉主要反映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体现在食品质量不达标,食品变质、过期、含异物、食用后引起身体不适,以及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方面。

  三、举报情况分析    

  (一)2020年全市受理举报情况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举报5518件,立案229件,罚没款合计29.55万元。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举报量居前三位的有:违反登记管理行为1190件、广告违法行为1099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828件。剔除其他类,举报类型前十位情况具体详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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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举报类型情况

  从地域上看,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等3个县(市、区)的举报受理量较多,其中,清城区位居第一,2772件,占全市举报总受理量50.24%。

  (二)举报特点分析

  1.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举报量居高不下

  2020年,共受理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举报1190件,位居榜首,占举报总量的21.57%,较2019年同期上升18.53%。受理无照经营举报501件,占举报总量9.08%,同比增长647.76%。举报内容主要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住改商等问题,多集中在无名小作坊、食品加工、托管、废品收购、美容工作室等易造成油烟污染、噪音、排污等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行业。

  2.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暴增

  2020年,共受理广告违法行为举报1099件,占举报总量的19.92%,居于第二位,较2019年同期增加1053件,增幅2289.13%。广告违法举报数量同比暴增,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一是网店发布的广告中涉及违法违规广告用语,涉嫌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二是反映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兑现广告宣传内容等。举报对象主要集中在电商、房地产销售等行业。

  3.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突出

  2020年,共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828件,占举报总量15.01%,同比增长166.24%。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举报对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销售、装修建材等行业。

  四、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渠道畅通,突出快速反应,强化处置效能,对于涉及疫情的投诉举报依法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全年共受理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3959件,占总投诉举报量24.85%,已处理3859件,累计办结率为97.47%。反映较为突出的是:一是反映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市场短缺、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以及涉嫌哄抬物价的问题;二是疫情期间餐饮、住宿等预付款消费退订退款难的问题;三是酒店、餐饮经营者卫生条件差,未按疫情防控规定经营以及服务人员不佩戴口罩等问题;四是涉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问题。

  五、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2020年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

  2020年,共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118件,其中受理投诉87件,占73.73%,举报31件,占26.27%。具体详见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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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从产品分布来看,药品投诉举报68件,接收量最大,占57.63%;其次为医疗器械和药品,分别占21.19%。具体详见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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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产品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特点分析

  1.药品领域

  2020年,共受理药品投诉举报68件。药品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经营环节,主要反映:一是药品经营者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二是服用药品后未达效果或者出现不适等问题。

  2.医疗器械领域

  2020年,共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5件。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经营环节,比较突出的是疫情防控期间,反映口罩哄抬物价、无价格公示、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者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等问题。

  3.化妆品领域

  2020年,共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25件。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经营环节,主要反映:一是化妆品经营者发布的广告中涉及违法违规广告用语,涉嫌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二是化妆品经营者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三是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及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附件: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消费维权与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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