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广东特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升降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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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特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升降机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特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锐街3号(中心坐标:E112°58'30.031",N23°28'30.108") |
环评机构: | 广东乐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原有占地范围内,不改变建筑布局,对原项目的生产车间进行调整工序,对原项目进行改建,变更后由原来的喷漆生产线变成喷粉生产线(原辅料水性漆变更成聚酯树脂粉末,新增陶化剂与无磷脱脂剂的使用)。项目变更后总投资32000万元(原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喷漆生产线和喷粉生产线的设备投资差不多),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原项目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变更前后均为31650.03m2,建筑面积变更前后均为53977.42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三级化粪池,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芬顿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喷粉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尾气由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装置进行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通过厂房、厂区绿化植被、围墙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有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