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40吨电炉炼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40吨电炉炼钢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英德市英红镇跑马场,中心坐标为北纬24°16′29.7″,东经113°23′17.6″ |
环评机构: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短流程炼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2台40吨电炉、1台70吨精炼炉、1台四机四流连铸机、废钢预热连续加料系统等设施,项目通过“以新带老”的措施,解决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执行更严格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治理措施主要分为净循环水系统和浊循环水系统两部分,本项目净循环水系统包括净循环热水池、热水泵、冷却塔、自清洗过滤器、旁通过滤器、旁虑提升泵、净循环冷水池供水泵等设施;采用浊循环水系统处理直接冷却水,水质达标后回用;近期,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即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网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炼钢废气包括电炉烟气及精炼炉烟气,电炉烟气通过“第四孔排烟+导流罩+屋顶罩”烟气捕集系统收集,精炼炉烟气通过移动式半密闭罩收集,被捕集的精炼炉烟气与电炉烟气汇集后进入脉冲式袋式除尘器作净化处理,净化后烟气低于排放标准后排放。 连铸废气、原料废气、钢渣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采取原辅料堆场苫盖、粉状料全密闭运输、车辆配备车轮清扫等控制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产生。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鼓风机、除尘风机等进出风口设消声器,并将产噪设备置于专用厂房内;对各除尘风机及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减振台座或其他减振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电炉设有除尘密闭罩,有效控制其冶炼噪声;精炼钢包炉冶炼噪声等,利用车间厂房隔声降噪。水泵放置在水泵房内,水泵房值班室墻面采用吸声材料;钢坯在上料、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靠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冶炼钢渣外卖给水泥厂;氧化铁皮、切头废钢可作为原料回炉炼钢;废耐火材料、废轧辊、废树脂、废分子筛由供应商回收;废电极加入炉中作为感应起电的材料;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滤袋、电炉除尘灰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采用网上公告、现场张贴告示和报纸公示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未收到群众咨询或反对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