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于6月2日、6月6日制定印发《2022年清远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法治建设》)、《2022年清远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法治宣传》),对2022年清远市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法治建设》明确,2022年,市统计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升立法制规质量,为统计监督提供制度支撑;落实普法责任制,拓宽统计普法宣传影响;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实现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并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为统计监督提供保障;健全统计法治机制,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其中,在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方面,清远将加强统计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开展统计重点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查利用职权实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对已经离任的同样要追究责任。
在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将加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对于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等网站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法治宣传》指出,2022年,全市的统计法治宣传将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进行开展。
一方面,积极推动“八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上下合力、部门联动、专群结合、普治融合”的大普法格局。另一方面,在持续深化《意见》《办法》《规定》学习教育基础上,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不断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同时,全市将大力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实现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的常态化、机制化;提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抓好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按照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效发挥统计督察的保障作用、统计执法的惩治作用,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效果,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和服务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