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公房管理和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问题调研——
“六个坚持”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难题
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近”并“走进”群众,市住建局对近两年来住建领域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信访问题进行梳理。3月16日,市住建局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群众信访问题比较集中的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市区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解决市区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上廓房管所、下廓房管所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
我市历史上由于建设单位倒闭、撤销、兼并,欠缴税费、不办理规划验收、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等原因,导致一大批业主购房后,无法办理房产证。这类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难”问题,时间跨度大、群众投诉多、涉及部门广,容易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直是影响我市和谐稳定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为对症下药,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定移同市住建局副处以上干部、人事科、办公室等同志一行深入上廓房管所、下廓房管所调研,详细了解两个房管所直管公房出租、已售公房办证、廉租房和公租房准入条件清查、是否存在直管公房住改商等情况。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康和小区、下廓后街公租房的房屋状况和出租情况。
在解决市区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清远市解决市区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及分类处理方案》的出台情况以及近期群众前来申请办证情况。吴定移强调,由于市政府批准《方案》的执行期限只有一年,市解遗办要催促市城乡规划局尽快会签《方案》,加速为《方案》涉及的4000多户群众办理房产证。
随后,调研组与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市区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两个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和边学边查边改情况。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定移对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市区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已售公房办证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的做法给予肯定。
吴定移强调,进一步规范市区公房管理,保障困难群体“居者有其屋”,解决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难”问题,要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建立问题台账。正视群众反映的已售公房办证、有不符合廉租房或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住户占用廉租房或公租房、直管公房住改商、非住宅公房招租不够公开透明,以及公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占用公房、不按规定缴纳租金等问题,建立问题台帐,逐一解决问题。二是坚持开展公房清理。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现有租户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强制清退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坚决杜绝公房成为部分承租人借机转租牟利的工具,切实维护住房困难群众的利益。三是坚持分步分类处理。在处理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上,要根据未能办理房产证房屋的不同类型,具体分析其未能办证的主要原因,通过分类、分步骤处理的方法,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四是坚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单位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单位职责的学习,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坚持强化督查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在办理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干部职工,要启动问责处理程序,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切实维护好住房困难群众的利益。六是坚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住建门户网、住建微博、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到市解遗办办证,力争在期限内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有效提升住建部门便民为民的服务效能,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