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服务的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7-08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市本级发证矿山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服务。

  二、报价控制金额  

  以实际评审方案的数量结算,报价时列明大型、中小型矿山评审服务费用,单宗方案最高限额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负责市本级发证矿山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服务,包括协助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并邀请专家查看现场、接送专家及安排会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等。    

  (二)服务期限:选定单位后,签订委托评审服务协议1年。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为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清远市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5年7月16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寄到达或现场送达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修复科。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763-3375003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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