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顾问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顾问工作,促进市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我局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拟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8月17至9月1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号楼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48室(邮政编码511500);
2.电子邮件:qy3385828@126.com;
3.传真:0763-3366161;
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