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福工业园二期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嘉福工业园二期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草案公示:
1、公示时间:批前公示,从2014年8月29日 至2014年9月28日,共30天
2、网站公示: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3、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咨询电话: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罗工 0763—3365970;
规划成果简要介绍
一、总则
1、规划背景
现嘉福工业园土地一期已全部开发完毕,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清远经济高新区建设工作部署,嘉福工业园将进行二期开发,二期将引入汽配产品和新材料等附加值高,污染较低的企业,为清远提供更高的税收效益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嘉福工业园二期开发土地约500亩,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建设一个功能比较完善的生活配套小区(含幼儿园、文化室、运动场、卫生站、菜市场、员工公寓等)。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清远高新区嘉福工业园二期用地,位于清远市的最南端,东面为广清高速公路,交通便利。本次规划区用地面积约为35.05公顷(526亩)。
区位图
3、规划期限
2014-2020年。
二、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1、发展目标
根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与龙塘镇提出的发展循环经济战略,做大做强新型产业,形成“中国工业强镇”的发展要求,嘉福工业园二期为一期的扩展园区,在现在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现代的,配套较为完善的高新科技型工业区。
2、功能定位
建设一个现代的,配套较为完善的高新科技型工业区。
3、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到2020年,常住人口规模约为6200人左右。
(2)用地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35.05公顷(含市政道路)。
三、规划布局
1、土地利用规划
用地布局:嘉福工业园二期用地主要由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以及道路用地共同组成。
土地利用规划图
2、控制指标:
二类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0.8-1.5,建筑密度35-45%,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30米;
二类居住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出总建筑面积的30%;
地块编码及指标图
3、交通规划
嘉福工业园二期范围内道路分为园区主干道与次干道两种,与一期的园区主干道衔接,形成环状的两横三纵道路系统。
交通系统规划图
4、道路竖向规划
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地块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以规划区土方尽量平衡、符合防洪排涝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道路及竖向规划图
5、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 本规划区预测用总用水量为28900m3/d 。
2) 本规划区域的水源近期通过龙泉水厂及七星岗联合供水,远期由于龙泉水厂取消,所以远期通过清远市江南、江北水厂联合供水,实现双水源供水。
3) 广清大道有现状两条DN600的给水管。
4) 本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排放标准后进入规划污水管,收集后排入一期北侧的污水泵站提升后再进入广清高速公路两侧的污水干管,最终排向规划银盏污水处理厂(两处直线距离为4.4公里)。
5) 本规划区最高日污水量约为3316.8立方米/天。
6) 雨水排放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由管道收集后排入龙塘河。
7) 预测远景规划区总规划负荷值为33725千伏安,规划区内电源主要引自110kV龙塘变电站。
8) 本规划区采用三级供电模式: 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开闭所→0.2/0.4千伏配电房。
9) 本规划区需要配置的电话负荷预测上限为6977线。
10) 规划原则上电力电缆或电力电缆沟、排水管设于道路的东侧或北侧,给水管和电信排管设于道路的南侧或侧。
11) 管线布置原则为压力流避让重力流,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