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远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职能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一项带有长期性的根本任务。第一时间召开部务会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本部门本领域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领导带头学、深入学,召开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学原文、悟原理,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谈体会谈贯彻落实意见。部机关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等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高质量。为机关党员干部订购《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辅导资料,发动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粤海同心”“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自学,营造全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多次率队赴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格督促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依法全面履职能力。领导带头,严格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专题学习研究法治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民族宗教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效。二是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多次赴基层开展依法行政调研和检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民族宗教问题,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四是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检查行为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进网上办理事项,不断推进电子化职能审批工作,实现宗教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让群众足不出户可以享受到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及时梳理调整完善涉及民族领域政务服务事项4项,优化群众办事佐证材料2件,有效提升涉民族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优化提升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及时根据上级部门统筹更新本级行政服务事项,确保行政许可案按时办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逐项对标做好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提高办理事项查询精准度,精准度问题整改率100%。推行证照免提交,开展事项“证照免提交”能力检查,确保在线申办事项时电子证照可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坚持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积极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加强重大执法事项的法治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2022年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案件13件。二是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依托,完善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每年制定的清远市民族宗教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在宗教执法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3次,完成4个抽查任务,抽查13个对象。三是在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开展1次案卷评查,通过对文书规范性评查,点对点监督提醒存在问题,推动宗教部门提升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文件、政府合同审查。二是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日常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为我局在依法行政和处置涉民族宗教问题发挥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省、市各级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工作。已办结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2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加强对涉民族宗教领域热点舆情、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及时研究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落实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的值班备勤,做好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社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一)切实加强三支队伍法治意识。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清远市民族宗教局多层统筹,开展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培训,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治意识。
(二)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清远行”“扫黄打非”“消防宣传月”进基层等活动为抓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宗教场所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成立指导委员会,下拨8万活动经费,组织引导各宗教团体集中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宗教中国化”学习研讨系列活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购置宪法和民法典系列书籍、宣传图册约300本,派发给各市属宗教团体,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
(三)开展线上线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一是我市统一编印了《宗教有关法律法规汇编》及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等宣传教育材料,分别在宗教活动场所、基层政务服务窗口、图书馆、博物馆、农家书屋等公共场所摆放,供大众学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全市各级统战部门,各镇(街)深入社区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党员双报到,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现场宣讲。各地还会同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阵地转发推送宗教政策法规有关知识,扩大学习宣传声势。教育部门组织全体师生居家网络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跨部门联合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实效。三是在全范围内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千余份,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讲座等活动10余场次,开展网络宣传知识竞赛、推文等活动2次,进一步夯实我市民族工作法治化基础。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需要进一步在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部分信教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发生矛盾纠纷时候仍然习惯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民族宗教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日益繁重,基层工作力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人员编制有所缩减,持有执法证人数明显减少。
七、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计划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的宗教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清远行”“扫黄打非”进基层等活动为抓手,对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在省、市的指导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