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578号)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下放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入库的项目共四类:
1.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
2.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
3.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
4.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扶持数量及经费
本次组织申报为项目入库储备,经评审后择优列入2021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单项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2021年省下放项目资金为准)
三、项目实施期限
所有项目任务原则上需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2.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4.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于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另需发送电子版材料1份至邮箱)直接邮寄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后择扰立项扶持。
联系人:黄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9659
电子邮箱:qysjzck@163.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科
邮编:511515
附件:
2021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