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清远市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政策解读

时间:2022-02-17 17:20:2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清远市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

方案2021-2025》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出一批优势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带动我市建筑业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

  始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通过实施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计划,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增强自身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中小企业以及行业、产业的整体提升。

三、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了建筑业龙头企业定义。建筑业龙头企业应当具有较大的企业发展规模、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行业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生产管理制度先进,组织架构清晰,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明确,在设计水平、施工、技术能力、质量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科技研发应用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注重创建优质工程,规范诚信经营,经济效益良好,注重企业品牌、文化建设,风险管控体系健全,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通过完善《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积极主动对接市金融、银监、保监等部门,为银行、保险公司、建筑业龙头企业对接提供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建筑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和降低工人工资专户比例,鼓励建设单位将市内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建设的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整体发包给龙头企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明确加强组织保障。通过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建筑业龙头企业发展重大问题,深化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改革,解决重点建筑业企业发展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