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动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我区研究制定了《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至6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政策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管委会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来函请寄: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3室(邮编511517)
(二)电子邮件:qygxqkjj@163.com
(三)联系人:袁长安 18023712386
(四)传真:0763-3483337
附件: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