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清产业园企业建设和服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9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规定的要求,围绕当前提出的培育发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其中珠三角地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可适当放宽。
二、请各工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属地情况做好企业推荐工作。
三、请各工信部门于7月23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我局(技创科)。
2.第六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docx
4.粤工信创新函[2021]4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朱杰一;电话:33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