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3

政策解读:《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粤交〔2022〕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省交通集团、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深圳高速公路公司、佛山交通投资集团、珠海交通集团、东莞交通投资集团,其他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电服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5日

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合力推动。突出政府引导作用,统筹本地区公路网资源,鼓励和引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参与,协同科学高效推广差异化收费,不断提升公路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深入分析研究测算,分类精准施策,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适合本地、本路段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着力推进收费公路制度和管理服务创新,强化联网收费系统技术支撑,探索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引导,不断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执行现有差异化收费政策。

1.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实行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

2.全省高速公路40座以上大型客车降档收费,执行3类客车收费标准;

3.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汕头海湾大桥除外)的第6类货车实行通行费99折收费;

4.对通行85个路段合计6979公里省、市属高速公路并使用粤通卡ETC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行通行费85折收费;

5.对通行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全部货车实行通行费5折收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对通行南沙港快速路苏十顷至南沙港区段经新龙收费站进出龙穴岛的4类及以上货车免收通行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扩大货车粤通卡85折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新建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自建成通车收费之日起,对使用粤通卡ETC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行通行费85折收费。鼓励其他高速公路参照实施。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通行费优惠措施。

各地可结合政府财力状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缓解交通拥堵、均衡交通流量、促进区域物流运输降本增效、提升营商环境等角度出发,在不影响路网整体运行效率的前提下,针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多种方式的通行费优惠措施。

(四)鼓励新通车高速公路免费试运行。

新建高速公路经评估交通流量较小、明显低于设计流量的,可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实施“零费率”免费通车运营,收费期限自开始收费之日起计算;免费通车运营时长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年,经评估论证后确有必要的,可适当延长。对于分段通车的高速公路,支持先通车的路段免费通车运营,待全线建成通车后再同步开始收费。指导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珠海市洪鹤大桥、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梅华互通至造贝互通段等4个项目(路段)实施免费通车运行,待具备条件时及时启动收费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五)支持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主实施差异化收费。

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在确保不影响路网运行及联网收费秩序、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影响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上限,合理选择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分通行频次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收费方式(具体见附件),实行差异化下浮。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论证,科学制定方案。各地、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实施差异化收费过程中,要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科学精准制定收费方案,并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影响路网运行效率、是否影响桥梁等结构物安全、联网收费技术是否可行等多方面进行深入论证,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实施。差异化收费方案实施过程中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省交通运输厅应及时终止实施。

(二)深入评估,强化技术保障。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电服公司)要做好技术指导,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提出的差异化收费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深入分析评估,确保技术可行,不影响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避免收费方案频繁调整对公众造成不便,所实施的差异化收费方案执行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三)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实施。差异化收费涉及面广,要充分考虑社会影响,做好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通过政府回购、补偿等方式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落实相关保障政策,依法保护经营管理单位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各地、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联合电服公司要加大差异化收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主动通过媒体、收费站出入口和高速公路情报板等公开政策、措施内容,服务公众高品质出行。要加强收费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妥善解决差异化收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五)动态监管,科学研判调整。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差异化收费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量结构及变化、通行费收入、养护和运营管理支出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每月10日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上月差异化收费优惠金额及受益车次等情况。在差异化收费方案结束前2个月,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量化总结评估报省交通运输厅。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指引

附件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指引

一、分路段差异化收费。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区域物流运输降本增效。

二、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分时段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畅通水平。

四、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扩大精准调流降费的实施效果。

五、分方向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科学合理地使用公路资源。

六、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提质增效。

七、分通行频次差异化收费。基于本路段出行数据分析,对在其路段通行频次高的车辆实施ETC差异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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