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政策解读)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19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平等发展的健康教育生态,201934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明确要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2019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201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具体要求。

政策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如下:

1.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3.科学核定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再核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4.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6.市或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建设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等功能。

起草过程

市教育局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起草《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市教育局、民办学校较多的清城区教育局和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联合成立起草小组,共同起草相关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文稿评估论证会、风险评估会,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对回收的各方面意见进行了斟酌修改。修改稿经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送市司法局审查。

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大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招生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督促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社会和群众对教育的多元需求。

(二)工作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必须遵循依法招生、属地管理、免试入学、信息公开、自我约束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应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主要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门核准并要对外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

明确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

明确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纳入所在县(市、区)的报名平台统一管理,同时有小学和初中的学校招收初中学生可先校内报名,有剩余计划再接受社会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不得拒绝其报名。

明确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有小学和初中的学校招收初中学生,应先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再面向社会招生。如社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明确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要及时公布,不需摇号的民办学校可直接公布录取名单。

明确民办学校及时通知录取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注册。家长超过规定时间不注册,导致注册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在注册截止日的第二天向辖区教育局申请补录。

(四)工作要求。

要求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保障教育公平出发,共同维护好教育秩序和招生秩序。

要求各地要细化招生方案,并及时、主动公开,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要做到三个承诺(即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招生等工作、不收取各种学生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要求县(市、区)教育局合理确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过程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招生。严禁各种测试或变相测试、选拔性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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