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清财工〔2016〕6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清科函﹝2016﹞7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级相关部门审核,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等程序,拟对51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补助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秋菊
联系电话:0763-3371010 传真:0763-3370069
附件: 2016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xlsx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