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和防范化解灾害事故风险要求,更好地适应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发展清远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健全清远市森林火灾预警应急机制,规范清远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进一步提高清远市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保障。

       (一)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承担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能部门由原市林业局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救援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组织指挥体系的职责分工需要作相应调整,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纳入到“大应急、大灾种、大安全”的范畴,新形势、新体制对森林防灭火队伍的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为应对新挑战、新角色,抓住新机遇、新发展,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指挥机制,亟需对原有的《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二)适应《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需要。《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4月修订印发(粤办函〔2021〕54号),对森林防灭火组织体系和森林火灾处置力量、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全面进行了修订。我市《清远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2009年制订实施的,至今已有13年时间,不适应修订后的《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也不适应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生巨大变化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分级原则的需要。根据近年来处置森林火灾实践,为适应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的灾害应对新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单位职责,细化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机制,《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市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二、《预案》编制依据

       《预案》起草的主要依据是: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二)政策文件。《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清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火险预警预报、森林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应急处置、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和附则9个部分。

       (一)总则。主要介绍了《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阐述了《预案》的框架体系,明确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对指挥部组成及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专家组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处置力量。明确了扑火救灾力量的构成以及跨区调动力量支援的程序。

       (四)火险预警预报。按照预警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一、二、三、四级预警,对应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对应不同预警等级提出了森林火险预警的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灾害信息上报时限要求、内容等要求。

       (五)森林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明确了火情监测的方式方法和火情的报告要求。

       (六)应急处置。明确了森林火灾分级、相应的分级响应和响应分级启动,同时对现场处置、社会动员、应急联动、应急结束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七)处置措施。明确了指挥原则、指挥关系和扑救山火,同时对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发布信息、火场清理看守、扑火队伍撤离、应急结束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八)应急保障。从通信、交通运输、航空消防、物资、资金、技术等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九)后期处置。明确了灾损调查评估、火灾案件查处、责任与奖惩划分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灾害总结报告等工作流程和要求。

       (十)附则。主要是对《预案》的演练以及管理更新等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十一)附件。为使预案简洁清晰,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现场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申请派遣办法、跨区增援力量组成与调动、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报送、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使用申请、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等6方面的内容作为附件。

       四、《预案》亮点

       《预案》有三个亮点:

       (一)在格式上有创新。根据国家、省应急管理和林业部门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后重新修编,与以往的格式相比有所创新。

       (二)在内容上更全面。指挥机构、工作职责、火灾分级、应急联动、火灾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内容更全面、更具体。

       (三)核心部分更突出。着重突出“打早小”,把山火消灭在初发状态,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先期处置和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体现了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原则,达到安全、快速、高效的目的。

       五、《预案》落实措施

       (一)要抓紧完善修订现有预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对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细化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的具体流程、措施等,早期火情处理应急办法需乡镇(街道)、经营单位依据实际工作进行编制。

       (二)要适时开展预案演练。《预案》中涵盖了培训演练内容,进一步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经营单位完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联防责任,完善联防预案,开展联合演练,切实做到主动作为、无缝衔接、相互策应,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预案体系。

       (三)要依托预案组织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立即启动预案。有序组织灭火,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开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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