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八届第 1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八届第 1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