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18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7-16

  

  根据清远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饼干、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6类共15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52批次,不合格6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宜家天润二号百货超市销售、青岛裕旺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赤霞珠干红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丰购销部销售、吴川市梅滨酒厂生产的泸腾牌二锅头酒 32%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河边杂货商店销售、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龙山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景龙瑶山泉),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连州市健之源水店销售、乐昌市金鸡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英德市英城如记杂货档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佛冈县石角镇曹小青蔬菜店销售的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产品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xlsx

附件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18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18期(省转移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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