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763-3377689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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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