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单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二、文件名称
2019年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三、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落实2019年清远市重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4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42号)
四、适用范围
清远市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五、重点内容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广东省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