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供销社: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 2023 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供销社: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 2023 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