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环委( 2015 ) 5 号
各县(市、 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清远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业经2015年6月12日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