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厅到清远调研铝灰渣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16

5月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赵立军带队到清远调研铝灰渣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实地了解我市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赵立军一行实地考察了铝灰渣产生单位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和铝灰渣应急利用单位佛冈正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查看了铝灰渣产生工序、贮存管理、处置利用情况等,详细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铝灰渣的管理、处置技术、去向、费用、能力等情况以及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赵立军充分肯定了清远在强化铝灰渣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

赵立军指出,强化铝灰渣环境监管,有效防控环境安全风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要求,要加快推进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妥善做好过渡期应急处置工作,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不断降低铝灰渣利用处置成本。

赵立军强调,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铝灰渣管理及处置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快推进铝灰渣处置能力建设,补齐铝灰渣处置能力短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铝灰渣利用处置工作的紧迫感。630铝灰渣应急处置过渡期即将结束,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要坚决扛起自身的监管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协调各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加快推进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进度,尽快建成投产,确保铝灰渣应急处置有序,平稳过渡,辖区铝灰渣产生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畅通铝灰渣处置利用渠道。目前,铝灰渣处置利用最终环节还没有完全畅通,企业反映处置费用偏高,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分类施策,挖潜铝灰渣处置利用能力与渠道,并指导企业实施铝灰渣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控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生产安全摆在第一位,规范建设铝灰渣贮存场所,做好防水、防潮、防火等措施,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全过程污染控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执法处相关同志,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清城区委书记邱泽军,清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泽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郑伟斌,佛冈县副县长张邦正等同志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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