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清远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管企业分级管理工作动员会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6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79号)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VOCs排放行业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理,5月2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2年清远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管企业分级管理工作动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分局设置分会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各分局大气、执法相关业务科室20人及全市116家企业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邀请了湾区(广州)生态环保研究院技术帮扶团队负责人周秀峰副院长对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第二批)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进行讲解,分别从分级管理的工作背景、分级管理的工作回顾、分级管理的规则解读、VOCs分级管理内容及填报注意事项、申报材料的提交节点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一是目前我市的空气污染主要以臭氧污染为主,VOCs的作为贡献因素之一,开展分级管理工作必要且重要;二是经过第一轮涉VOCs企业的分级管理工作,我们总结经验初步形成了科学完善的分级管理的工作模式,通过现场检查-帮扶指导-发现问题-企业整改-核查定级促使企业升级改造,今后将继续在优化过程中推进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三是市局将给予各分局最大程度的技术支撑和指导,给予提企业最大力度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希望各分局、各企业共同形成合力,做好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管企业分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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