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等监测工作的函》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数据质量,清远市清城区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现场抽查抽测工作。
截至到2022年7月5日,清远市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已经完成包括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金洋铝业有限公司、清远市拓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排污企业的现场抽查抽测工作,并对每一家排污企业进行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评分,下一步将按照《2022年清远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现场抽查抽测工作,确保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已发许可证企业总数的5%,并及时报送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现场抽查抽测结果,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督促指导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切实提高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