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清远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8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伟华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黎志锋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黎志锋主持召开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斌的见面沟通会。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罗佩颜、董芳园及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蒋馨舜,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张磊等有关同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和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张伟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确立了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提出了政治巡察工作定位。市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始终牢牢抓住巡察这个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好转,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视巡察,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必须坚定不移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持续净化我市政治生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清远落地落实。
张伟华强调,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要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巡出震慑、巡出实效;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力协调配合,客观反映问题,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同时,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保密纪律、廉洁纪律;要同心同力、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共同完成市委交办的巡察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黎志锋指出,本次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专项巡察“专”的优势,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着力发现并推动查处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检查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等。黎志锋强调,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的政治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共同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郑伟斌表示,市委第五巡察组到我局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体现了市委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决拥护市委巡察决定,自觉扛起政治担当,把接受市委专项巡察监督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接受市委专项巡察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组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切实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局党组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全局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整改责任,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把接受专项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改进作风的过程;转变为凝神聚力、推进发展的过程,全面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决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事业稳步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工作2个月左右(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363902;专门联系信箱设在:1.市局机关:清城区鹿鸣路机关办公七号楼八楼中间楼梯通道口;清城区连江路38号环保大楼一楼电梯口左侧;清城区人民二路5号机关办公四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口。2.清城分局:清城区人民一路33号303室对面。3.清新分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一楼楼梯右侧。4.英德分局:英德市英城街道光明路47号一楼大门右侧。5.连州分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一楼。6.佛冈分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一楼大门左侧。7.连山分局:连山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东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暨环保监测业务用房四楼。8.连南分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办公楼一楼电梯出口处。9.阳山分局:阳山县人防大楼三楼电梯出口处。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