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3-03

  根据清远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2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副市长林科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麦秋生传达了市委书记殷昭举在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黎志锋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郑伟斌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郑伟斌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林科聪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整改不彻底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引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行动。二要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切实肩负起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责任,查找原因、分析根源,带头落实整改。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能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的要尽快完成;对于牵涉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尽快推动解决。三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照排查,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注意防止问题反弹、反复,持续跟踪、深化整改,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整改。

  麦秋生强调,一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大事要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真正落地见效;二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作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肃整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三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重点突出开展专项整治,全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进一步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清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释放巨大创造动能。

  黎志锋指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正常运行率均有较大提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未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合力;对专项资金使用抓落实、求实效不到位;主动破局意识不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资金预算谋划不足、申报滞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不规范;资金监督、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招标不规范;资金项目审核、监督检查不到位,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黎志锋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加强资金保障,规范资金使用;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郑伟斌表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对巡察反馈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决心,以最坚定、最迅速的行动,以最有力、最有效的举措,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其他在编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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