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织牢织密生态环境安全网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28

  “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为守护好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成立专项检查组全力做好“五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涉危险废物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化工园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有效管控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精心组织,提早部署。为全面细致、提前做好“五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4月11日,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建6个专项检查组,同时各派出分局参照组建专项检查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明确检查重点,对“一废一库一品一重”、核与辐射、重点湖库等生态环境安全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实行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强化督导检查,拧紧责任链条。4月10日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郑伟斌、副局长张小风、副局长赵志雄、副局长吴昕、总工程师张佐、四级调研员苏立强等局领导同志分别轮流带队到中信环境(清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丽珠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龙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嘉福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应急防范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企业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化解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各检查组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派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并在清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广东65条”硬措施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贯彻,督促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闻“汛”而动,筑牢防汛安全“堤坝”。3月27日,广东省宣布进入2023年汛期,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各分局结合常态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