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清远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31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2020年年初,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各地要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因此,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6号)、《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清远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

  二、通告的限行对象

  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3847-2018 》定义,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因此通告限行对象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

  三、黑烟车限行区划定的意义

  根据国家、省及其他重点城市的研究分析,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越加突显,《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显示,机动车等污染源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其中CO、NOx和PM占机动车尾气排放的90%以上,而“黑烟车”“柴油货车”“重型运输车辆”等高排放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量更是远高于轻型汽油车,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此,黑烟车限行区的划定有利于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黑烟车闯限行区域电子警察执法,使执法有据;有利于限制黑烟车进入清远市中心区域,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环境和民众的影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与民众生活,加快消灭黑烟车的进程;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四、管理措施

  本通告划定的“黑烟车”限行区域为清城、清新区车流量大、车辆密集、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即“城西大道-环城路(清新区)-明霞大道-附城大道-省道377-环城东路-北江东路-站前路-清远大道-凤翔中路-创兴大道-广清大道-龙国道–清花一路–乡道Y003–燕河北路-建设四路-创兴三路-创业一路-创兴大道-建设六路-创兴六路-建设三路-清远大道-狮子湖大道(与乡道191交汇处)-城西大道,以上所述道路形成的完整闭环区域及边界”。
    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检查检测或专门抓拍黑烟设备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本通告实施后设定一个月的限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过渡期届满后,违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200元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3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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