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11


  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东工业大学对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概况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是清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都市圈、广清一体化战略发展背景下,充分衔接清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清新区产业优化布局,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的面积共17.04平方公里,包括飞水、太平和禾云三个片区:

  (1)飞水片区:总面积6.09平方公里。

  (2)太平片区:总面积4.9平方公里。

  (3)禾云片区:总面积6.05平方公里。

  为此,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东工业大学开展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63-5812038

  电子邮箱:qy5812038bgs@163.com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交通局办公大楼

  邮编:511800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工业大学

  联系人:宁教授

  电话:020-39322546 

  电子邮件:ningxunan666@126.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205

  邮政编码:5100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开发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开发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开发区开发现状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污染源强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清洁生产及准入条件、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环评委托单位以公众意见表调查的方式向区域内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的意见或建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环评委托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环评结论及报告书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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