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12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的公告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0]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招录专项工作聘员3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对象

录用

人数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

行政辅助类

001

社会人员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901)

本科

/

/

专业技术类

002

社会人员

2

环境科学

     (B082603)

环境工程

(B082602)

本科

/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述能力,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熟悉电脑操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接受报名: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与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y3372278@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及代码+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7日8:30-17:30;

  (二)报名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2张;

  2、《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8:30-12:00,14:30-17:30。

  2、报考人员请带上《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809室提交材料。经初步审核,符合聘用条件者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所填写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在资格审核时发放考试时间通知书。

  2、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执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4、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报名时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局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工资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809室,联系电话:0763-3362467,传真:0763-3372278。

  

  本公告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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