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人力资源数据、结构、分布等情况,更好地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人才政策措施,开展科研应用和人才培养合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对接。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机制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署,我局将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对人才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建立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人才信息库。
一、调查范围
市直各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分局及所属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一)本单位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及人才信息登记(见附件);
(二)本单位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三、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填报调查表及收集报告材料的方式进行,以现场座谈的方式为辅。
四、相关要求
请相关生态环境领域部门、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调查内容(见附件),认真组织填报,力求数据真实、准确,并形成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书面报告。报告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特别是对我市抓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对策建议。相关表格及报告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请于9月9日前通过政务平台粤政易邮箱或电子邮箱qy3372278@126.com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现场座谈时间另行通知。
3.生态环境领域人才的分类--《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摘录.docx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