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评估分析事项:《清远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见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hdjlpt/yjzj/answer/17280)
二、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清远大厦(邮编:511500)
联系人:蔡先生;电话/传真:0763-3375717;邮箱:1047988650@qq.com。
三、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清远明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6栋3层301-30号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传真:0763-3117777;邮箱:2479439890@qq.com。
四、《清远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摘要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对标美丽清远建设远景,提出“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布局,明确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五、 风险评估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实施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六、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实施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知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