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2022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事项补充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05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7:15

  二、集中地点

  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

  三、注意事项

(一)报到。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7:15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黑色签字笔、600元现金及银行卡,到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报到,抽签后前往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在体检当天上午7:30未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建议考生提前到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踩点,避免迟到造成遗憾。

(二)考生在体检前保持空腹。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妇检及X光检查。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疾病或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结束,考生在医护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把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并领回代管物品就可以自行离开医院。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1、考生应每日如实进行“粤康码”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体检:粤康码为绿码,有体检前(以体检报到时间为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37.3℃

3、考生体检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上不得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适当间距,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报到集中或体检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4、考生不配合体检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体检时间和有关安排作出新的调整,将及时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科学进餐,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防止生病等。

(八)此次体检标准适用《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

(九)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能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联系。如对公告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62467。


附件:体检集中点交通图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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