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环函〔2019〕615号
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环评机构日常管理要求,近期,我局梳理2019年第一批向我局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现多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工程分析不全面、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不足、未按照技术导则开展评价等问题。个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差,专家复核次数多,如: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州大路边镇**公司鸭婆磊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复核4次等。现将2019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现的有关问题情况通报(见附件)给你们。
相关环评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对照通报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严格按照技术导则、规范开展环评业务,切实保障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