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威(清远)皮革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该公司从2012年3月起启动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3年1月12日向我局提出清洁生产验收申请,2013年1月19日我局组织4名专家对该公司进行清洁生产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提问解答、讨论等形式,形成专家组意见:该公司确定的21个清洁生产方案(无/低费方案18个,中/高费方案3个)已全部实施完成。方案共计投入资金68.1万元,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每年为46.4万元,年可减少新鲜用水使用0.744万吨,节约电0.62万kWh,节约生物质燃料335吨;减少SO2的排放量0.534t、减少NOX的排放量0.005t、减少粉尘排放量4t;减少废水排放0.5875万吨、减少COD排放量0.134t、减少氨氮的排放量0.006t;减少一般工业固废排放量3t,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意通过清洁生产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我局拟批准步威(清远)皮革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公示7天(2013年1月25日至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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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