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摘牌情况的函》(粤环函[2015]706号)的有关要求,你县铜锣营垃圾填埋场未按要求在2014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现继续对该问题进行市级挂牌督办。按照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县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摘牌情况的函》(粤环函[2015]706号)的有关要求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环[2013]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环保局。
二、请你县根据要求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局。
三、请你县在今年内完成整治工作,并形成一套完整的材料(包括:整治台账资料、影像资料等有关整治证明材料)报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摘牌。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予以摘牌。
四、该环境问题已连续两年进行摘牌督办,如今年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将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市监察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