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和《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规定,我局组织有关辖区环保部门和专家对富德(清远)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并全部通过了验收。现将上述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2018年第四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重点企业名单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日
附件:
清远市2018年第四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重点企业名单
1、 富德(清远)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2、 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
3、 清远市亿源电源有限公司
4、 兴和(清远)五金电镀制品有限公司
5、 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
7、 清远市源潭镇瑞兴文记制革厂
8、 联兴文记(清远)制革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