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丽美佳新材料科技(清远)有限公司年产鞋油5000吨、地板蜡1000吨、汽车蜡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4


根据丽美佳新材料科技(清远)有限公司年产鞋油5000吨、地板蜡1000吨、汽车蜡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丽美佳新材料科技(清远)有限公司年产鞋油5000吨、地板蜡1000吨、汽车蜡1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丽美佳新材料科技(清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16号华源包装(清远)有限公司4#车间201室

环评机构: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鞋油5000吨、地板蜡1000吨、汽车蜡1000吨建设项目,总投资1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1.9%项目总占地面积5953.5m2,总建筑面积5953.5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鞋油5000吨、地板蜡1000吨、汽车蜡10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加热搅拌工序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封负压车间”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原辅料废包装材料、废饱和活性炭。原辅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饱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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