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港清远港区回岐正隆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8-22


 根据清远港清远港区回岐正隆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08-23至2022-08-29(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港清远港区回岐正隆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清远市正隆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属于新建。清远港清远港区回岐正隆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回岐村东侧。

环评机构: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清远港清远港区回岐正隆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回岐村东侧,码头长度为282m,项目主要建设4个1000DWT干散货泊位,码头装卸货种为砂、碎石等干散货,只有装船作业,无卸船作业,年吞吐量为30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项目施工通过采取围挡围蔽、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装船作业扬尘及船舶废气。运营期码头配备岸电设施,可避免辅机工作时产生废气污染。码头采用封闭式皮带机,装船机应的尾车带式输送机和悬臂皮带机均设置防风罩等密封措施,在皮带机下方设置接料板,并在尾车头部、导料槽和出料溜筒等部位设置喷嘴组,卸料漏斗设置干雾除尘。码头面每次装卸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清扫和洒水。

(二)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港池疏浚、丁坝拆除等水下施工所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水域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船舶污水和码头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码头面沟渠收集至码头面的初期雨水调蓄池,不外排。本码头设置两座生活污水存储装置,定期委托第三方企业负责接收并转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设有船舶含油污水存储装置,船舶含油污水上岸暂存,定期由槽车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施工船舶。设置围挡设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施工工艺等措施后,对周围噪声环境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机、装卸机械和到港船舶。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四)固体废物:水下施工作业产生的疏浚物(含丁坝拆除料)交由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妥善收集,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施工船舶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经由垃圾清运车收集后交由环卫系统处理;生活垃圾进行专门收集,由环卫工作人员及时清运。项目营运期码头区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含油抹布、维护性疏浚泥以及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维护性疏浚物交由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由码头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将其运至码头后方垃圾集中点分类存放,与码头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生态环境:本工程场地现状表土剥离后,后期用于绿化覆土。营运期码头作业均是在建成的码头平台范围内进行,对周边陆生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建设单位拟通过优化疏浚施工方案、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生态和渔业的影响。选用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鱼、虾产卵和洄游季节(3~5月)。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水生生态补偿措施。此外,应加强施工期各种污水的收集和处置,严禁向北江直接排放废水和倾倒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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